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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项目式人才培养计划申报的通知
来源: 点击: 录入时间:2017/02/22

各系部、处室:

根据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要求,现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项目式人才培养计划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申报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《计划》类型

本计划是指《方案》中的“项目式人才培养”,即以企业生产或经营过程中真实的、典型的应用型项目为载体,通过校企合作开展项目研究和项目化教学,培养卓越技术技能人才。该项目相当于院级一般教研项目。

二、《计划》要求

1.《计划》来源于企业或服务于企业,需以企业生产或经营过程中真实的、典型的应用型项目为载体,通过校企合作,实施项目研究和项目化教学,并培养一定数量的卓越技术技能人才。

2.机电类项目需提供真实产品;计算机类项目需提供源程序及应用程序;经管人文类项目需提供具体实施方案或企业应用情况报告。

3.编制项目化教学指导书,明确学生学习目的、任务和考核标准。

4.创新项目化教学手段与方法。

5.原则上每个《计划》实施周期为1个学期。

三、立项程序

由学院教师自愿申报,经系部审核同意后报雨耕学院,雨耕学院组织专家论证通过,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。

四、《计划》管理

《计划》实施负责人制。《计划》一经立项,由雨耕学院及《计划》所在系部共同监督、管理。雨耕学院定期组织对《计划》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,并及时反馈检查、评估结果。

五、工作量认定

所需教学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培养目标和《计划》内容提出申请,雨耕学院组织专家审核论证,按审核结果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。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80学时,各指导教师个人工作量由负责人实施分配,报雨耕学院备案。《计划》实施,经中期检查通过后,由雨耕学院将总工作量的50%报于组织人事处;《计划》实施结束,经验收通过后由雨耕学院将剩余工作量报于组织人事处。

六、《计划》验收

在规定时限内完成《计划》并取得预期培养成效的,由雨耕学院组织验收工作。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后半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定,学生学习成绩由雨耕学院组织专家另行审核认定。

七、申报材料和时间

拟申报《计划》的教师根据本通知,认真填写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式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》,于2017年2月28日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雨耕学院办公室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谢玉娣 魏平

联系电话:0553-5975126 13956203805

附件: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式人才培养计划

雨耕学院

2017年2月1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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